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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摘要:失业作为一种特有的经济现象总是存在于经济发展中,煤炭行业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迟缓,煤炭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能以全体员工利益为主体,这一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企业失业保险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管理;失业保险;问题措施

作者简介:宋艳玲;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引言

就业问题从古至今都是我国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国家一直以来所考虑并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就业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可持续的发展下去,因此国家要大力发展经济化建设,进而给国民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和保障。

1企业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1覆盖范围小。失业保险覆盖面小。流动性和失业风险较大的人群都被排除在外。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市场发生着变化,就业形态呈现出多样化。短期工、·临时工、自由择业者、创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大,岗位、工作时间、收入都不固定,还有一些人员流动频繁的企业,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固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不够,被失业保险制度忽略,这些都违背了制度的公平公正,没有体现出社会保障的普惠性。而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将产生一系列问题。首要的困难在于这个群体的就业、失业状态难以定义和监测。其次是就业较为灵活的社会人群缴费水平不高,期限短,但面临的失业风险却很高,与工作稳定的参保人员相比较,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会影响参保单位和人们的积极性,对基金收支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对现行的参保政策和经办流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1.2现行统筹层次低。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城市化进程也在持续推进,社会就业人口逐年递增,劳动力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人们所承受的失业压力明显比以往更大,这对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来说,无疑是一大挑战。现行统筹层次是以市级为单位,由于各地区、各省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在失业基金的统筹和使用上存在较大差异。基金统筹的层次不高,再加上管理的过度分散,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爆发。一是基金结余的地域差异显著,比如结余较多的地区,基金得不到合理利用,基金结余较低或无法收支平衡的地区,失业基金只有有限的支付能力,无法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二是不利于资源的有效聚集,导致基金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无法抵御一定范围内的失业风险,特别是经济显著下滑和大规模的失业风险。三是影响着统筹区域外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1.3缴费制度不合理。目前缴纳失业保险金。不同企业都是根据政府确定的最低缴纳数额,按照统一比例缴纳,不考虑参保企业的实际状况,也不考虑各企业间的经济状况和职工工资差异,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完全背离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而另外一些劳动关系固定。收入较高的单位,因为失业风险小,享受失业待遇的几率低,不愿意缴纳失业保险,比如我国很多地区,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都没有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而另外一些经营状况不太好的企业往往以各种方式拖欠、拒缴失业保险费,主要就是因为这种缴费政策脱离实际,没有考虑到各企业的实际,必然影响人们的参保积极性。

1.4失业保险待遇期限长,标准低,失业保险支出结构失衡。我国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时间最长为24个月,与其他国家相比,领取期限过长,容易使失业者产生惰性,不努力去寻找新工作,增加失业者不就业的道德风险,同时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虽高于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很难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违背了保生活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支出中,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所占比重过大,同时基金收入大于支出,存在过多结余,失业保险金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促就业和防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1.5经办管理体系设置不合理,信息化程度低。我国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经办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和职责不明确。各地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职责没有明确规定,管理上重叠交叉,工作效率低。二是经办流程不统一。各地失业保险政策不统一,经办流程上也存在差异,在关系转接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在转接过程中不能同其他保险一起转移,这是失业保险制度自身和经办机构分设造成的。三是信息化建设相对较低。当前失业保险信息化的程度落后于其他社会保险的信息化进度,不利于失业保险功能的发挥,也不符合“五险合一”的要求。

2企业失业保险具体管理措施

1.1合同工应纳入失业保险缴纳范畴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制工人、劳务派遣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但就目前失业保险制度来说,企业在缴费时,企业部分是按全员工资总额的比例计提,这里的工资总额包含了所有用工形式的企业员工工资,当然是包括了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的。所以,企业内无论是《条例》规定的正式工还是合同工,都是企业的工人,都为企业做出相同的贡献,却享受了不同的待遇,可考虑将合同制工人也纳入参保范围,在失业后也能得到合理的失业金补贴,方能显示出失业保险政策的公平性。

1.2做实失业保险账户,个人缴费更加透明化。

建立一套完善的网上查询系统,增加参保缴费基数的透明度,使缴费者个人能够清晰明了的查询到个人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失业保险基金征管机构应严格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缴费人在失业之后能够及时有效地领取到失业补贴。还应建立健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批、拨付、监督等制度,在失业保险基金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项目,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操作过程,形成内部审核,基金征管机构监管的一体运作模式。

1.3失业基金是否可以用于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

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是否可以运用这部分资金对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职业再介绍,促使其尽快就业,或者对愿意灵活就业的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帮扶创业技术。同时,鼓励企业招聘失业人员,对于长期招聘使用失业人员的企业也应进行适当的补贴。失业补助,不能只是消极的解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应转换观念,使失业保险金真正落实到实处,在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其作用。

3结语

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今天,大量的经验和事实表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保持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基本生活。同时,为企业步人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提供了可靠的生活保障,为深化企业改革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失业保险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注重“以人为本”,全社会共同关注。将被动失业转为预防失业,是我们长久的任务。

参考文献:

[1]田大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的重要作用[N].中国劳动保障报,2020-02-29(005).

[2]张煜,江生忠.失业保险与就业状况的相互作用分析——基于SVAR模型[J].中国保险,2018(06):41-46.

[3]华伦辉.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失业保险发挥积极作用[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7(0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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