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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技“向善”之光照亮前行之路

?作者简介:任晓刚;发表于《科技智囊》期刊

 

  2022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体现了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系统提出全面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具体措施。让科技守尺度、负责任、有底线,沿着共创美好未来、增进人类福祉的轨道勇毅前行,为世界科技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近年来,中国科技,突飞猛进;前沿探索,如火如荼。科技不断赋能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乃至认知方式。“甘瓜抱苦蒂,美枣生荆棘。”如果没有一股向善的力量灌注其中,日新月异的科技可能成为风险源头。“风险涟漪”四处扩散,给社会带来难以预知的后果,有可能出现“人工智能统治人类”“基因编辑瓦解家庭”“大数据控制舆论”等问题。

 

  环顾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多学科专业交叉群集、多领域技术融合集成的特征日益凸显。科技伦理之所以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根本原因是其越来越影响到广大公众对突破性科技创新的信任和支持。从历史的维度看,科学技术的应用绝对不是横冲直撞的“瓷器店里的猛牛”,破坏公序良俗和人伦秩序,进而陷入荆棘丛生的“死亡之谷”,而是应当在科学伦理面前止步,促进科技创新良性发展。

 

  科学求真,伦理求善。诸如基因编辑、阅读“生命天书”之类的科学技术并无善恶好坏之分。但是,对科技毫无原则的滥用,可能使其沦为作恶工具。“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人创造科技,科技也从多个层面影响人。科学技术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无论实验室的动物实验,还是交通要道的大数据监控,抑或互联网的风险态势感知,都对人类社会产生复杂深远的影响,具有与生俱来的道德内涵。科技向善是科技伦理治理的宗旨和根本遵循。

 

  “德之不厚,行之不远。”正确的道德观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人和社会方能行稳致远。科技伦理是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范着科技工作者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则。科技伦理在伦理准则层面关注科技工作者“该不该做什幺”“能不能做什幺”。通过科技活动探索未知、取得创新成果固然重要,加强相应的伦理建设同样不可或缺。强化科技伦理是确保科技创新风险可控、健康有序的内在要求。

 

  科技伦理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在提高科技人员的道德素质上着力。引导科技人员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科技伦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道德素质包括正确的道德观、高尚的道德情感和正当的道德行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技人员只有首先成为合乎大道的有德之人,才能成为有作为、有担当的科技人员;只有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才能在科技活动中“有所敬畏”。有了科技向善意识,科技人员才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传播真理、传播真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科技道德风尚。

 

  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制定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伦理规范,完善科技伦理相关标准,明确科技伦理要求,引导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合规开展科技活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技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得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不得侵犯科技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资助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科技活动。

 

  “较短量长,惟器是适。”某种意义而言,科技发展也是勇闯“无人区”的过程。过度治理会限制前沿科学技术的发展,治理不足又会导致过度或未知的伦理风险。科技伦理建设要在把握“时”与“势”中顺时而谋、审时度势。必须全面、审慎地思考前沿科技的功能,尤其是对极具争议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加强科技伦理风险预警与跟踪研判,及时动态调整治理方式和伦理规范,快速、灵活地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伦理挑战。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国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于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科技创新,伦理先行。让我们的科技伦理充满向善之光,永远照亮人类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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