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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

摘要:声乐表演通过演绎声乐作品展现作品的艺术魅力,愉悦观众的同时进行艺术传播,借此传达艺术理念和情感内涵。本文阐述了在声乐表演中进行艺术再创造的基本概念,并对再创造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声乐表演;艺术再创造;艺术处理;表演技巧

作者简介:王海旭;常德市湘楚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前言

声乐是以人声演唱为主的音乐艺术形式。声乐表演是对声乐作品的演绎。为达到表演效果,提升表演的艺术审美价值,表演者不应对作品进行复刻,而应对其进行艺术再创造,真实完善地体现作品情感内涵,并赋予声乐作品时代色彩,或进行个性化再创造拓展其艺术价值。

1艺术再创作概述

声乐表演过程中需要对艺术作品进行再创造演绎。声乐表演艺术要求表演者不仅要向观众再现作品,而且应在表演中融入声乐表演者的个人理解,因此声乐表演天然具有艺术再创造属性。表演者在演唱时,应传达声乐作品的真实情感,还应对其内涵进行阐述。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的再创造行为中融合了表演者自身的生活感悟,再创造效果与其想象力、审美水平、表演技艺等专业素质密切相关。想要对作品进行更精妙和更生动的表达,表演者自身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的表演技巧和丰富的生活阅历等。声乐作品通常具有其独特的创作背景和情感内涵,但在实际表演中,受舞台要求和表演者表演预期影响,表演风格等有所差异。再创造时表演者应结合表演技巧,增强作品表现力,通过再创造升华作品[1]

2再创造方法

2.1视角转换

在进行声乐表演时,表演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表演者在演绎作品之前需要先从审美主体视角对声乐作品进行解读,即从受众视角感受作品。另一方面,表演者也是作品的审美客体,需要对作品进行再创造。表演者是相对于作者的作品欣赏者,与此同时又是相对于观众而言的作品展示者。因为兼具主客体身份,表演者应对表演心理进行适时调节,内化审美体验后,根据审美体验重新演绎作品,在此过程中传达对作品内涵的深层理解,或融入个人风格进行个性化演绎,实现自我风格化的艺术再创造。在身份转换中,表演者应从艺术体验出发,融合生活经验和艺术想象,通过表演实践展现再创造成果。为达到此效果,应在日常进行自觉性实践训练,对上述流程进行重复实践,自觉训练声乐表演的心理技巧。常规训练中多进行声乐技巧训练,在其基础上融合心理技巧可丰富表演感染力,声乐技巧属于直观性表达,配合使用心理技巧可完善表演艺术性。

2.2情感体验

表演作品前,表演者先对作品进行艺术解读,理解和体验作品中隐含的情感与思想,将个人情感与作品情感共通和互相融合,对声乐作品情感进行再创造。此种再创造并非否定或舍弃作品的情感内涵,而是挖掘艺术情感的深层价值,从更高的精神层面解读作品情感。部分作品具有时代特点,其情感存在时代局限性。对于此类作品,在表演时可选取两个角度,其一是立足创作背景时代,感受作品创作时的真实情感表达,然后对其进行更具真实性的再现;其二是以当代为背景,对作品进行时代性解读,融合当前时代的思想意识特点,进行情感重塑再创造。声乐表演中歌唱性表达是核心内容,在表演时作品内容和表演者心理体验之间形成独特联系,此心理机制影响表演过程。在声乐表演中,表演者通过心理活动进入表演状态,然后开始表演。影响其心理活动过程的主要是其艺术素养和生活体验,表演过程看似是对作品的客观再现,其实其中融合了表演者的情感体验、生活阅历,还需要结合感官感受。再创造表演需要结合个性化心理体验,客观分析作品,同时还应主观体验作品,从作品结构和情感、艺术感染力等多个层面进行演绎。在表演中不仅需要通过内化作品实现移情,还需要以情感体验为基础进行心理机制层面的转化,对作品进行外在情感展现,完成表演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利用心理技术对作品进行艺术处理,同时发挥声乐技巧应用价值,不断完善演绎过程[2]

2.3作品内化

演绎声乐作品时,通过表演过程再创造审美作品,而再创造不仅依靠对作品表演的熟练度和表演技巧,还需要情感支持再创造行为。声乐作品本身具有复杂性,艺术作品很难通过理智进行解读,在解析艺术作品时,情感参与是重要环节。表演中应将自身置于作品之中,切实体验和领悟作品,对作品进行情感层面的解读。自然学科中,许多研究项目可采用标准的评价依据进行判断,但声乐作品的艺术特性使其无法被单一评价,再创造行为和成效也无法仅以对错作为结论。在声乐作品中,旋律所承载的情感不具有可量化特性。在再创造环节中,应通过表演实践对再创造结果进行验证,调整表演节奏,不断尝试通过不同表演风格对其加以演绎,在表演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再创造的核心是表演者内化过程,再创造也应以作品体验为基础,应对作品进行心理层面的分析、解读和感受。为有效内化作品,应提升聆听、情感体验和心理艺术加工技巧,从情感、技巧层面进行解读,还可融合时代精神,增加其具有时代性的艺术魅力。

2.4发挥想象力

声乐表演是重要的艺术表演形式,进行声乐表演时,表演者不仅需要客观展现作品内容,还应融合想象力进行再创造。通过联想和想象,理解声乐作品深层次意趣,领会创作者未尽之意。此种想象并非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而是以作品核心情感为依据,进行思维发散,联合生活经验,构建个性化和更广阔真实的作品画面。运用想象进行再创造时,应联合同类艺术作品的艺术表达和深层思想意趣,突破作品定论对作品再创造的限制,跳出既定思维和既往结论,从全新视角对作品进行全新解读。想象过程中可根据声乐作品内容细节进行故事“扩写”,也可跳出背景之外,以聆听作品时的真实感受为基础发散思维。通过想象“补全”作品中未进行全面表达的部分,进行情感思想深度挖掘。听觉审美是声乐表演的核心属性,是抽象意味强烈的艺术形式。借助想象力,将抽象的作品具象化,重新在脑海中描述作品场景,同时在想象力帮助下从生活经验角度认知声乐作品。在想象过程中,大脑是再创造工具,对声乐作品进行翻译,将声乐语言转变为画面语言,通过联觉进行艺术审美活动。进行此活动时,画面感会激发情感体验,二者紧密联系,在时间上趋于同步发生,同时在心理认知和情感认知基础上调动想象力。进行想象式再创造后,内化作用推动艺术再创造过程,引起相关反应,最终通过表演呈现上述过程,对作品进行全新的艺术性表达。

结论

综上所述,艺术再创造是提升声乐表演水平的关键性环节。声乐表演应突破作品再现的局限性,提高表演艺术追求,正确认知艺术再创造的实践必要性,通过情感体验、心理内化、调动想象力以及转换不同视角,对作品进行创新性解读和艺术再创造。通过此种再创造,可提升作品艺术价值和自身艺术素养。

参考文献:

[1]王婕.试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评《声乐与语言发声》[J].中国教育学刊,2021(01):143.

[2]郑华玲.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体现[J].艺术品鉴,2020(30):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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