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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视角下的体育社会学研究——以中国现实为参照

作者简介:金梅¹,郇昌店²,齐晓英³
 
1.天津体育学院健康与运动科学系,2.天津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与管理系,3.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摘要:对社会中的女性体育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研究发现女性主义理论的不同流派对女性体育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女性体育现象给予不同的阐释。针对女性体育问题存在的特点,从完善体育社会学的目的出发,认为体育社会学应该从社会性别、社会公平、女性发展、话语体系和公共空间等视角进行深入研究,进而丰富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领域和知识体系。
 
  关键词: 体育社会学;女性主义;研究视角;中国现实;
 
  基金资助: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一般项目(TJTY11-017);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课题重点项目(CE2013);
 
  DOI: 10.15930/j.cnki.wtxb.2012.05.007
 
FeministPerspectiveofSportsSociologicalStudy——InViewofChina
 
  Abstract:Thepaperexploredintotheissuesofwomeninthesociologicalstudies.Itshowedthatfeministtheoryofdifferentschoolshadcoveredwomen'ssports-relatedissuesandgivendifferentinterpretationstowomen'ssport.Itwasheldthatsportssociologicalstudiesshouldincludeissuesconcerningsocialgender,socialequality,women'sdevelopment,discoursesystemandpublicspaceetc.
 
  Keyword:sportssociology;feminist;perspectiveofresearch;China'sreality;
 
  女性主义,又称女权运动、女权主义,是指一个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该理论着眼于了解不平等的本质以及着重在性别政治、权力关系与性意识方面的体现,从而挑战了现有的权力获取、性别歧视与性暴力等等的议题。当前,鉴于女性主义在多方面的拓展,也渗入到体育领域研究与实践领域。虽然现实中“妇女解放运动,或女权主义运动已经成为过去,但是作为观念、思想、学说、方法的,甚至视野、意识和胸襟的女性主义还远未完成它的使命[1]。”体育领域的性别问题(确切地说是女性体育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学界的广泛关注,更引起了女性主义的强烈关注。女性主义以当前社会秩序反映了男性的价值、观念和利益为假设,研究社会领域两性间的体育运动权利的差异、是否平等和公共空间的形成。以西方相关理论为参照,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并开始本土化构建的历程。其间,女性主义的相关观点和理论也渗入到体育社会学的领域,对现实社会的体育现象进行了重新阐述,提出了很多有意义的观点。
 
  1女性主义: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
 
  在20世纪60到70年代第二次妇女运动浪潮之后,女性/女权主义实现了从社会运动到学术研究的转型,其“或快或慢地发散到了多个学术领域和教学领域,在各个学科的研究和教学中,都将包含与女性主义研究有关的观点、思想及材料”[2]。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性别关系问题对于社会学分析来说是如此根本,以至于不能将其简单地归并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3]。这说明,女性主义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重要分支,而且女性主义可以并应该渗透于社会学的其他分支研究领域,丰富各相关分支社会学的理论,并使社会学研究更加接近真实的社会生活[4]。有学者指出,作为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趋势之一,“女性主义将会进一步影响社会学的观察方式、思考方式以及问题意识”[5]。
 
  女性主义介入体育领域始于19世纪70年代的北美,蓬勃发展的女权运动,将视角从过去的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展到原本不受重视的体育领域。针对女性体育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如女性体育权力、地位平等与报酬等,女性主义对此进行了深入阐释与解读。
 
  1.1自由女性主义体育观
 
  自由女性主义出现于16世纪的法国和英国,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沃斯尔通·克拉福特,约翰·斯图亚特·米勒,贝蒂·弗里丹等。自由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同样是理性人所以女性应该享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即女性应该通过权利的选择实现生育、就业、受教育和休闲运动之间的公平。而针对社会的不公平,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改进,即以法律的强制力改变性别歧视观念与现实。
 
  自由女性主义争取社会领域公平的观点,在体育领域主要表现为关注女性是否有公平和平等的机会作为运动员参与运动并获得报酬,是否可以担任所有竞技层上的教练,并在体育运动的权力结构中获得地位[6]。通过自由女性主义的不懈努力,女性参与体育运动逐步得到社会承认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现代奥运会上女性运动员获得参与权和出现女性管理人员就体现了这一点。另外《世界人权宣言》、《布莱顿妇女与体育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形式歧视公约》以及一些延伸的文件都昭示了女性主义体育观在现实社会取得的成果。
 
  1.2激进女性主义体育观
 
  激进女性主义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代表人物是费尔斯通和麦金农。激进女性主义提出了父权制的观点,并认为社会男女不平等来自于男性的性别压迫。激进女性主义虽然承认社会制度对女性弱势地位的塑造作用,但是她们认为女性的敌人是男人而不是体制。为了实现个体解放的目标,她们认为:只有消灭了男权制才能达到女性运动的目标,因为在男权制结构内部提高女性地位只会延续统治制度和不平等[7]。
 
  激进女性主义对长久以来形成的体育运动规则颇有微词,认为古代奥运会上女性地位的缺失显示了父权制对女性权利生存空间的挤压,并认为目前的体育运动反映的是男性的价值观——攻击、力量、竞争、男子汉气质等。所以,有些激进的学者认为,只有完全抛弃体育运动原有的原则和组织,通过建构新的体育运动形式,才能在体育运动中做到真正的平等(JFrey,1982;Mckay,1997)[8]。和自由女性主义体育观相比,激进女性主义更倾向于深入分析体育运动的社会意义,她们认为要完全理解我们生活中有组织体育运动的历史和社会的重要性,必须理解体育运动怎样一直而且仍将根据性别分界。……体育运动原是强调和传授“男子”价值和行为的[6]。
 
  1.3生态女性主义体育观
 
  生态女性主义是将生态学和女性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学说,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得到重要发展。生态女性主义主张试图寻找一种不与自然分离的文化,并且认为一个生态学家必定成为女性主义者。她们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男性中心主义”,主张改变人统治自然的思想……。生态女性主义者认为,妇女与自然的解放是一个妇女“自然化”和自然“女性化”相互联系的工程[9],受个别女性主义流派思想的影响,妇女已忽略了自己内在的精神世界,她们获得的不是真实个性的发展,而仅仅是有机会成为男人的充分伴侣参与到控制或支配自然的战斗中。生态女性主义者已向妇女们发出了警言:不要一味地强调与男子平等而无视自己的身心发展而过度地开发自己,这样只能导致自己的病态,甚至毁灭[10]。
 
  生态女性主义体育观反对以“平等”的名义而改变女性气质去依附世界的现存规则(男性的规则),并且以女性参与奥运史为参照,论证女性内在气质、价值和身体受到的破坏代价。可以看出,女性生态主义倡导的体育观和我国提出的“绿色奥运”理念不谋而合,崇尚身心与外部世界的和谐自然统一存在,不再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1.4后现代女性主义体育观
 
  后现代女性主义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波伏娃、斯匹瓦克等。后现代女性主义对传统女性主义视野中的“平等”、“身体”和“性”进行了重新阐释和建构,提出使用女性自己语言体系的主张。后现代女性主义在反思女性主义观点的同时,其理论主张已经渗入到文学、艺术、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很多层面。
 
  后现代女性主义关注体育领域的女性身体伤害和女性领域的言语表达。按照后现代女性主义的观点,女性的表达意识是屈从于男性价值和话语体系的。将后现代女性主义所倡导的两性相处模式植入体育世界,从全息的视角推广为普遍的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模式,产生的将是一种平等、无暴力、文化多样性、合作、无等级的价值观和理想社会[11]。
 
  1.5马克思女性主义体育观
 
  马克思女性主义认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于资本和利润的积累。针对现行制度下男女性之间存在非“同工同酬”的现象,女性的工作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同时因为妇女家庭劳务的增多,形成阶级逻辑下的男权制扩张的思想。
 
  随着女性主义自身的不断反省,女性主义开始走向综合。在体育社会学中,女性主义的视角不仅仅关注性别歧视,认为体育运动的中的性别不平等经常与阶级和种族不平等联系在一起(Davis,1983;Messner&Sabo,1990)[12]。体育领域,存在因男性占有资本和权势而导致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另外存在女性参与体育等活动时机会缺少问题:如社会女性使用的设施较少,指导人员女性偏少,男女体育项目发展投入不均等。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马克思女性主义者认为是男性占有了世界权力空间,因为相关的公共政策都是在这种阶级逻辑下的产物。改变这种现实的措施要实现社会决策的女性参与,实现女性体育权利与意识的表达。
 
  1.6文化女性主义体育观
 
  文化女性主义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女性主义中出现。它的目标是创造一种独立的女性文化,赞美女性的气质,限定男性的统治文化的价值。文化女性主义主张重新估价与女性有关的价值,开创女性的精神空间,弘扬女性的精神;文化女性主义主张重新估价传统女性的技术和观点,超越男性的思维框架,重新估价女性对文化的贡献。
 
  文化女性主义的理论认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女性不应该停留在争取平等的参赛权利、增加比赛项目、进入管理机构等方面,而是应该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形成一种独特的女性文化,以此赞美女子运动员的气质,开创女性的精神空间,弘扬女性的精神[13]。文化女性主义倡导建立一种和男性体育文化相异的“异质化文化”,从而实现女性体育文化建构的可能性。
 
  2多维视角:女性主义介入后的研究取向
 
  学科作为学术和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一向秉承价值中立的观点,直到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Mannheim·Karl)的知识社会学问世之后,人们才开始将学科视为特定于历史时空的形式,认识到知识可能是建构在意识形态或利益基础之上的。后现代思想家福柯更是提出了惊世骇俗的知识/权利观,强调学科是控制人的一种工具,是“生产论述的操控体系”和主宰现代生活的种种操控策略与技术的更大组合[14]。
 
  女性主义在此认识基础上,通过对性别与知识关系的探讨,看到了学科所蕴涵的性别意识形态,由此可见,女性主义介入体育社会学研究具有理论依据。体育社会学对性别问题的分析,对认识现实社会中的女性体育现象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女性竞技体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并且作为我国女性解放的标签为世界所瞩目,但从一定程度上,我国女性解放远未完成。因缺乏相关理论的深入探讨,大多数研究单纯从现象的描述出发,将研究领域局限在一个狭窄的空间(如对女性与奥运关系研究),忽视了其蕴含的深刻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学者认为解决“性别间体育文化发展不对称”以及求索“中国妇女体育发展本土化道路”就历史地成为了我国当代社会体育发展理论与实践热点[15]。具体而言,我国女性体育研究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部分的进步:
 
  2.1社会性别视角
 
  社会性别(gender)由女性主义者奥克利首次提出,是相对生理性别(sex)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社会对男女特征、角色、活动、责任的期待和规范。“社会性别是文化的产物,是几千年父权制社会对男性和女性不同的期待造成的,温柔、贤淑、柔弱等等这些女性特质并非生理学上的绝对特征,而是男权文化塑造的结果[12]。”
 
  长久以来,我们忽视了体育运动的社会建构性,体育社会学的女性体育研究大多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切入,体现女性体育发展对社会发展、奥运推动的积极作用,而忽视其他女性社会问题。在大多数体育组织中,男性在权力、责任和决策部门占统治地位(除传统上为纯女性的项目以外)。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支持这种观点:体育是为男人而组织的,是由男人来组织的,男性统治是自我保护,最明显之处是国际大型运动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他们一直是且仍然是男人们的俱乐部[16]。《布莱顿妇女与体育宣言》提出体育运动中如果没有女性领导者、决策者和决定性人物,妇女平等机会就不可能取得。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4届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提出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2社会公平视角
 
  社会公平视角主要关注体育领域的男女不平等问题。性别不平等在体育里体现为获得权力和参与决策的机会不平等。将社会公平视角纳入到体育发展中,意味着让妇女更为平等地获得权力。由于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对体育问题往往更为敏感,更容易感受到体育管理中不够合理、不够人性化的地方,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途径,使她们的感受无法表达、无法传递给体育管理者。
 
  前几年爆出的“马家军事件”和“王德显告状门”事件都不同程度表现了女性在体育运动中的弱势地位,这种现象是社会领域“男尊女卑”在体育领域的延伸。虽然女性运动员创造了中国“阴盛阳衰”的神话,但是不能改变我国体育领域男女发展机会不平等的现实。
 
  2.3女性发展视角
 
  当前,研究和谐社会下女性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学界的热点问题。由于两性间不平等,女性“被排除出严肃的事情、公共事物空间,他们长期以来扎根于家庭空间和与子嗣的生育和社会再生产相关的活动中”[17]。实现女性发展必须实现女性在现实世界“去边缘化”的任务,避免女性发展与男性趋同的“同质化陷阱”。
 
  20世纪60年代,体育界兴起了“体育大跃进”的热潮,倡导“人人要学陈镜开,人人要做郑凤荣。举起喜玛拉雅山,跨过珠穆朗玛峰”,一时间,我国体育领域涌现出很多“铁姑娘”,形成了“男性规则”下的女性体育发展格局。但是这种形势是政治领域的映射,不是男女和谐发展的表现。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重返奥运大家庭,在竞技体育领域,女性竞技体育取得的成绩超出男性,从而形成了发展的“悖论”。当前,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都存在女性休闲的时间与质量落后男性问题。如何认识和引导女性体育发展成为当下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2.4话语体系视角
 
  话语已经成为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研究的热点话题,按照Burr的解释:话语指涉一套套意义、隐喻、表征、镜像、故事或陈述系统。他们以某种方式共同生成对事物的一种特定看法[18]。话语体系指经由话语形成整体表达意义的系统。通过对我国女性话语体系的考察,可以发现对女性体育现实悲剧存在媒体、外界刻意放大的嫌疑。通过这种话语,强化“女性是社会弱者地位”的事实。可以说无论邹春兰的搓澡工作还是艾冬梅卖奖牌事件都存在他者话语介入的问题,这正好契合了斯皮瓦克研究第三世界妇女失去话语权提出的“属下能说话吗?”观点[19]。
 
  社会中,代言女性话语不可否认都带有他者的言语痕迹,在媒体报道中显得更为明显。如个别媒体在报告女性体育时,常使用带有歧视性的语言,极力突出其外表,刊登带有色情色彩的照片,关注女性运动员的情感表现并且拐弯抹角地鄙视女子,以表明她们的低微身份[20]。
 
  2.5公共空间视角
 
  公共空间也称公共政策,是德国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提出的概念,是指西方资产阶级社会中介于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民众可以自由参与并就涉及普遍利益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平等的、理性的论争的场所和机构。但因哈贝马斯的理论中存在“去性别化”的性别盲点,针对女性公共领域的问题,引发了广泛争议[21]。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体育运动中,女性群体和女性聚集体育场地的情况不断涌现,女性体育公共空间的存在已经得到现实认可[22]。女性体育公共空间为女性参与决策提供了场地与可能,完善女性运动技能、丰富女性精神生活,成为女性体育意识与权力与合法性生成的工具,形成了工作场所和家庭之外的“第三空间”。
 
  3结束语
 
  女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实现了对体育的参与,并且创造了竞技体育史的神话。当下体育社会学对于女性体育的研究大多从女性的竞技体育参与入手,探讨女性参与竞技体育、奥运会的历史史实,或从传媒的对女性体育的关注为突破口,探讨现代传媒话语对女性关注的冷淡。
 
  通过对体育社会学女性体育研究的回顾,发现我国体育社会学自始至终就没有给女性体育一个正式的学术领域,只是对于我国女性体育的一种浅层次扫描。体育社会学研究性别意识的引入对我国体育社会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可以完善体育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同样可以拓展女性主义研究的空间,对理论建设和实践指导具有重要意义。体育社会学领域引入女性主义观点,对改变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性别盲点”及实现我国体育社会学由理论引进转向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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