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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经济特区的发展历史及其启示

作者简介:牛旻昱,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发表于《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杂志
 
  摘要:印度经济特区是世界上发展历史比较长的经济特区之一。在发展过程中,印度经济特区在促进出口、吸收就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绩效,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如征地冲突等问题。印度在建设经济特区近半个世纪的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发展经济特区的启示在于:第一,完善经济特区的政策法规体系是促进特区发展的首要措施;第二,合理处理特区开发过程产生的利益冲突;第三,基础设施是支撑特区发展的基本条件,需要早规划、早建设;第四,经济特区的开发主体不一定必须是政府,一定程度上可以容许私人部门参与到经济特区的建设中来。
 
  关键词: 印度经济特区;特区开发;特区管理;特区政策;特区绩效;
 
  印度作为金砖四国之一,其经济在这些年取得十分快速的发展。而创办和发展经济特区是印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印度就建立了第一个经济特区。到今天为止印度已经有半个世纪的特区发展历史了,这半个世纪的发展成绩如何,又可以为我国发展经济特区方面提供哪些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本文试着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印度创办与建设经济特区的历史沿革。
 
  印度最早开始建设经济特区是在1956年,首先建立的是位于古吉拉特邦(Gujarat)的坎德拉(Kandla)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EPZ),土地面积只有700亩。此后,印度的经济特区的数量开始快速发展。1975年,印度出口加工区增加到79个,覆盖的省份有25个。1986年印度出口加工区达到176个,覆盖47个省份。1997年印度拥有845个出口加工区,覆盖93个省份。到了2000年,印度已经有超过3000个以上的经济特区,覆盖116个省份,吸收就业人数88997人。2000年之后,在考察了中国等其他各国建设经济特区的基础上,印度决定出台法令对已有出口开发区进行整合和管理,法令将过去的出口开发区改名为经济特区(SpecialEconomicZone,SEZ),自此印度经济特区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总体上印度的经济特区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发展探索阶段(1965-1991年)。
 
  由1947年印巴分治之前一直作为印度贸易港的卡拉奇港(Karachi)归巴基斯坦管理,夏斯特里需要寻找一个港口作为印度新的贸易港口。1965年印度在坎德拉地区建立新型贸易区以发展对外贸易,当时叫做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FTZ)。这是印度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区内注册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产品全部出口等各种优惠政策。到了1973年,印度政府又在孟买地区建立了第一个专业型出口加工区———圣克鲁斯电子出口加工区(Santacruz),这是印度建立的第一个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EPZ)。坎德拉和圣克鲁斯出口加工区在建立之后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以坎德拉为例,从1966到1980年间,开工企业由23家增长到52家,就业人数由650人增加到3600人。在创办出口加工区成功经验的鼓励下,为了进一步推动印度经济发展,解决就业,扶持外向型经济产业,1984年印度政府决定新增四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这四个加工区分别是位于北方邦(UttarPredesh)的诺伊达出口加工区(NoidaEPZ),位于孟加拉邦(WestBengal)的法尔塔出口加工区(FaltaEPZ),位于喀拉拉邦(Karala)的科钦出口加工区(CochinEPZ)以及位于泰米尔纳德邦(TamilNadu)的清奈出口加工区(ChennaiEPZ)。1989年印度政府又在安得拉邦(AndhraPradesh)的维沙卡帕特南地区建立维沙卡帕特南出口加工区(Visakhapat-namEPZ)。至1990年,印度政府已经建立了七个出口加工区,除了圣克鲁斯出口加工区为面向电子和珠宝产业的专业出口加工区,其余六个都是综合性出口加工区,七个出口加工区总面积为2407英亩,吸收就业人数3505人,总共开立的企业超过到356家(不包括维沙卡帕特南地区)。
 
  2.发展调整阶段(1991-2000年)。
 
  90年代之后,一直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印度经济出现了国际收支不平衡和财政困难等很多经济问题。为了稳定印度经济,国大党总理雷欧(NarasimhaRao)于1991年7月提名经济专家辛赫(Dr.ManmohanSingh)为印度财长,在辛赫的带领下印度开始了经济改革的进程。政府陆续发布了产业、贸易、投资与外汇新政策,取消工业执照管制,逐年调降关税与其他进口障碍,希望以自由开放的经济政策与市场机制来带动印度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新经济改革的影响下,印度出口加工区也出现了调整和发展。印度政府放松了对于出口加工区的管制,精简了出口加工管理机构,出台了更多优惠政策帮助出口加工区企业经营发展,在政府政策的影响下,印度出口加工区的开放程度得到很大提高。在1994年印度政府开始允许州政府和私人部门参与开发出口加工区,不久以发展珠宝行业为主要目标的萨钦。苏拉特出口开发区(SachinSuratEPZ)成立,这是印度加工区中第一个由私人开发的出口加工区。根据Arora(2003)的研究,在整个90年代印度政策一共出台了146项关于出口加工区创办和建设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有利的支持了印度出口加工区的发展,与第一阶段相比,印度出口加工区出现了更为迅速的增长。表1反映了印度出口开发区在90年代之前和90年代期间一些主要发展指标的比较。
  资料来源:AradhnaAggarwal.ExportProcessingZoneININDIA:Analysisoftheex-portperformance[J].WorkingPaperNo.148。
 
  表1印度出口加工区90年代之前与90年代发展指标比较
 
  3.发展规范阶段(2000年-今)。
 
  经过90年代的发展,印度特区获得了许多成功,但是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发展特区,印度政府开始考察世界各国经济特区的发展以吸取经验。2000年初印度工商部长MurasoniMaran来中国访问,参观了包括深圳、厦门在内的经济特区,受中国创办经济特区的启发,印度政府开始着手特区改革。2000年4月1日印度政府决定在全国推广经济特区(SpecialEconomicZone,SEZ),提出要将之前的出口加工区进行转型。2000年之后,印度政府陆续将之前的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Zone,EPZ)升级为经济特区,2000年1月印度政府批准将坎德拉、圣克鲁斯和科钦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经济特区。2003年1月,法尔塔、诺伊达、维萨卡帕特南等剩下的四个国有出口开发区升级为经济特区,至此印度七大国有出口开发区全部升级为经济特区。随着经济特区在印度的广泛发展,与经济特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建立起来。2004年,印度的古吉拉特邦(Gujarat)首先通过经济特区立法。2005年5月,印度国会通过了印度历史上第一部全国性正式特区立法———经济特区法案(SEZBill)。法案对经济特区的审批制度、准入标准、机构设置、税率优惠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定,为经济特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基础。2006年2月,印度政府公布经济特区法规(SEZrules),对经济特区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同年夏天,印度经济特区审批的唯一官方机构———印度中央政府经济特区审批委员会(BoardofApproval)开始审批经济特区。印度经济特区开始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到2007年6月,经过BOA正式通过建立的特区为303个,正式通知运营的特区为127个,原则上通过建立的特区为161个,特区规划总面积达到1845平方公里,建成总投资达到681.8亿美元。经济特区的迅速扩张带来的问题是农民对于特区征地的不满和抗议。2007年1月孟加拉邦(WestBangal)的兰迪格兰地区(Nandigram)农民抗议特区征地,引发流血冲突和动乱。当时印度总理辛赫(ManmohanSingh)紧急宣布冻结经济特区审核三个月。2007年4月5日,印度内阁特别小组(EmpoweredGroupofMinisters,EGOM)召开会议讨论印度经济特区建设问题,会议最后做出解冻经济特区审批的决议,同时对于经济特区的审批制度进行了调整和修改。调整后的特区审批制度包括提高经济特区最小面积限制,各省不得强制征地,特区开发商必须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等内容,经济特区制度的调整抑制了一些开发商的投机行为,一些项目被迫取消,对于创办和建设特区的政策规范没有影响到特区的发展速度。到了2010年,印度已经获得批准建立的特区达到578个,通知建立的特区为348个,实际运行的特区为105个。随着政府政策与法规的不断完善,印度经济特区获得了快速的扩张。
 
  二、印度经济特区的绩效及其问题。
 
  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是政府促进印度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1965年坎德拉自由贸易区成立到现在,印度经济特区在吸引投资、增加出口、扩大就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对整个印度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经济特区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外资在印度投资,有力的发展了印度的外向型经济。印度经济特区在整个印度国民经济的进出口份额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加。1970年印度出口加工区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出口份额为0.02%,进口份额为0.03%,1980年加工区的出口份额和进口份额逐渐增长到0.22%和0.67%,1985年,出口份额和进口份额增加到3.05%和1.02%,2007-2008年在印度经济特区建立的企业创造的出口值占到整个印度国民济的出口值10%。根据政府相关数据,2009-2010年印度特区厂区内厂商的出口额有望超过9000亿卢比,这相当于特区内企业2009年全年的出口额。
 
  2.经济特区的发展为印度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以IT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印度是一个人口大国,一直以来印度的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率都比较高,就业问题是印度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印度经济特区对于印度解决就业问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许多特区内的企业都是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这些企业本身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另一方面印度政府要求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帮助解决当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比如政府规定特区内企业必须为每个当地的拆迁户提供至少一个就业机会。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印度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为优化印度就业发挥了一定作用。1966年印度刚建立坎德拉自由贸易区时就业人数只有70人,1980年后印度新建了圣克鲁斯出口加工区,这个时候总就业人数已经增加到6000人,1991年印度又新增了科钦、法尔塔等四个国有出口加工区,这时出口加工区的就业人数已经超过30000人,经过90年代的发展,到2000年印度经济特区吸收就业人数达到81371人,占全国制造业就业人数的1%,2007年区内就业人数超过17万人,占制造业人数总数的1.05%,到2011年3月31日,印度经济特区就业总人口达到616608人,
 
  3.随着印度经济特区发展,政府对于创办和建设特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的制度环境得到优化。从2000年到现在,印度中央政府对于经济特区相继出台多部法律法规进行治理,这些法律法规降低了不合理的投资门槛,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促进了印度投资环境的升级。比如在鼓励外资投资经济特区方面,政府当局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提供更优惠的税收和补贴以及简化审批手续等措施吸引投资者在经济特区投资。在2000年以前不符合自动通过审批条件的企业是无法在经济特区投资的,2005年政府制定的审批制度规定:不符合自动通过审批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特区审批委员会(BOA)提出申请,如果通过了委员会对其的考核,也可以获得在特区投资的资格。再比如说:现在能够在印度特区投资的企业可以是100%的外资,但是企业在5年内的出口金额必须大于企业在国内关税区(DTA)的采购费用。这些政策都鼓励了投资者在经济特区投资,对于特区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而在规范投资者行为方面,政府也是不遗余力的通过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比如政府为了打击地产商以开发特区的名义从事土地投机行为,限制了经济特区的最小面积,同时要求开发商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这样就提高了投机者投机的成本,限制了他们的投机活动。经济特区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提高了印度投资制度环境的建设水平,帮助印度不断提升其产业竞争能力。根据科尔尼2010年全球外商投资信心指数报告,印度外商投资信心指数在国际上排第三,仅次于美国。这与印度经济特区的制度建设不断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虽然印度经济特区在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虽然在发展中得到一些改善,但是整体水平仍然较低,离加工区投资企业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鉴于之前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落后不利于加工区发展的经验教训,印度政府对于出口加工区内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予以专门财政支持,同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私人单位在加工区内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由于基础所限,印度出口加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投资厂商的需求,基础设施滞后成为制约加工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资料显示,2004年在印度七个国有综合性出口加工区中,只有法尔塔和科钦有独立的供水系统,而具有供水净化设施的只有科钦和清奈加工区,在供电方面只有科钦有独立的供电系统设施,苏尔特加工区在自来水设施、电力设施、路灯设施、银行系统等方面都急需改进。在金融设施方面,加工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也比较滞后。基础设施水平不高也成为加工区内投资者反应最多的问题,根据AradhnaAggarwal(2004)对开发区投资者的调查研究,超过57%的投资者需要自己建造供水设施来支持生产,而超过42%的投资需要自己建造电力设施。只有6.6%和8.9%的调查者认为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有了改进。这说明开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今后要想吸引更多投资者来开发区投资必须提升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加工区规模较小,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印度经济特区规模缺陷已经被许多学者所提及(张庆辉,2008)。根据Mumbai(2008)的研究,2008年印度正式通知建设的特区有228个,总面积为268平方公里。最大的特区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公里,平均每个特区面积为4.2平方公里。而印度政府目前的法规规定,未来建设的经济特区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公里。这与中国等其他国家相比规模未免太小。中国五大经济特区中最小的汕头经济特区也有50平方公里,而面积最大的海南经济特区达到30000平方公里以上。印度经济特区受到其规模的限制,规模效应不是很明显,特区企业的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这是印度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3)印度经济特区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遇到了许多利益冲突问题。比较严重的是征地冲突和开发商的投机行为,这些问题需要印度政府进一步的研究其解决方案。2007年印度因为特区征地问题爆发了大规模的冲突,政府一度因此而中断特区的审批。之后政府虽然出台相关政策对土地征用行为进行规范,但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决。此外一些开发商利用政府开发特区的优惠政策大量圈地,之后进行房地产投资。印度政府为此已经出台专门措施限制投资者的投机行为,但政策效果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
 
  三、印度创办经济特区的基本做法及其经验。
 
  1.建立一个精简、集中、高效的管理体制。
 
  印度在建立出口开发区之初管理体制比较落后,当时印度开发区由管理委员会、管理局、管理厅三级构成,管理部门职能重叠,官僚主义严重,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遇到很多不便。1990年之后,印度着手对出口加工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一方面精简机构,另一方面放权给地方政府和民间部门。2005年印度出台经济特区法案后,印度开始建立基于经济特区框架下的特区管理体制。2006年印度中央政府经济特区审批委员会(Boardofapproach,BOA)成立,这是印度审批经济特区第一个的专门机构。审批委员会的成立实现了特区管理的集中化和专门化。目前印度已经建立起一个精简、集中、高效的管理体制负责管理有关经济特区的各项日程事务。
 
  目前,印度经济特区的管理机构体系主要分为管理层面和开发运营层面两个层面。管理层面的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根据印度法律规定,管理层面的主体主要包括有:中央政府(CentralGovernment)、州政府(StateGovernment)、特区审批委员会(BoardofApproach,BOA)以及在其下设立的特区决策委员会(ApprovalCommittee,AC)和特区管理委员会(SpecialEconomicZoneAuthority,SEZA)。各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分别是:中央政府与州政府负责对于新的特区建立的审批,以及对特区审批委员会的监管。特区审批委员会是政府管理经济特区的唯一直接机构,委员会最高长官为市场发展委员长(DevelopmentCommissioner,DC)。委员长负责管理委员会成员,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印度经济特区的审核、批准必须通过审批委员会的程序。委员长不仅是特区事务的监管者,也是联系特区企业与政府的中间人。审批委员会下属的决策委员会和特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地的经济特区直接进行管理,决策委员会(ApprovalCommittee,AC)负责对经济特区内企业向国内关税区(DTA)和国外的进出口活动进行监管,依据相关法律对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实施管理。特区管理委员会(SpecialEconomicZoneAuthority,SEZA)则主要负责向区内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便利,实施优惠政策以及对特区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由于印度经济特区的开发和运营都是企业化运作模式,印度经济特区的开发和运营主体主要是州政府和私人部门。在开发运营层面,印度经济特区主要有三类主体:开发商(Developer),副开发商(Co-Developer)和运营单位(Unit),这些机构都直接归特区审批委员会(BOA)管辖。开发商是经济特区开发的主要主体,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成为开发商,开发商主要负责特区内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受理经营主体的入驻申请并上报特区审批委员会,在得到委员会审批通知后,开发商负责对符合入驻条件的运营主体发放执照。开发商是管理特区内企业的直接部门,每个企业的信息和意见都通过开发商向上级反馈,开发商是经济特区管理机构中重要的主体,特区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不满足资质时,可以联合其他开发商共同对特区进行开发。副开发商也是经济特区的开发主体,要成为副开发商需要满足一定资质,同时得到中央政府的授权,符合资质的私人和州政府都可以申请成为副开发商。副开发商的主要职责是建设和维护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在开发商批准下依法对特区具体事项进行管理。运营单位指的是经济特区内生产经营的每个企业,它们是经济特区的基本单位,运营单位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开发商反映,同时需要在开发商的管理下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综上所述,印度经济特区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可以用图1表示。
  图1印度经济特区管理开发机构设置一览
 
  资料来源:JonaAravindDohrmann.SpecialEconomicZoneinIndia-AnIntroduction[J].ASIEN106,Januar2008。
 
  2.建立健全全面、有效的特区政策法规体系。
 
  印度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对特区政策体系的建设,在创办特区之初,印度政府就强调政策扶持对发展特区的重要性。2005年,印度政府对于经济特区发展出台了第一部正式法律:经济特区法,印度特区的政策法规规范化大大增强。在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过程中,印度政府积极推行特区政策法规建设,政策法规不断发展。目前印度经济特区的政策法规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完整体系,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经济特区的准入与退出,对经济特区企业的财政优惠政策和非财政优惠政策以及对经济特区企业的行为管理。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印度经济特区的政策法规,实现对经济特区的科学有效管理,为经济特区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经济特区企业准入与退出方面的主要规则有:一是,资比例达到100%的企业可以申请投资经济特区;二是,在印度国内连续5年经营并且净外汇收入为正的企业可以申请投资经济特区,外汇收入没有最小限制;三是,对于申请投资经济特区的企业来说规模没有最小限制,即小微企业也可以投资经济特区;四是,除制造业外,36项服务业也允许进驻经济特区并且享有优惠,这些行业包括教育服务,贸易,仓储,研发,资讯软件,境外银行,医疗服务,观光旅游,娱乐,文化体育,运输等,但不包括法律,会计服务及零售业。
 
  在财政优惠方面经济特区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有:第一,经济特区开发商在15年内有10年可以免除所得税;第二,经济特区内的厂商前5年免除100%的所得税,后5年免除50%的所得税。如果连续5年将利润用于发展企业生产经营,出口利润的50%可以免除税费。同时对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关税,货物税,中央销售税(CentralSalesTax,自区外采购货品),服务税和电力税也可以免除。
 
  在非财政优惠方面经济特区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有:①特区内的厂商在进口时不需要进口许可证;②特区内厂商在保留小规模的生产部门时不再需要工业许可证;③特区内厂商在向国内关税区(DTA)和国外地区出口和进口货物时不需要通过海关的例行走私审查;④特区内外资企业在投资小规模生产项目上没有限制;⑤特区企业经营产生的利润可以自由的汇回到公司内部,不需要满足会计平衡表等要求。
 
  在规范特区开发商和厂商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有:①特区开发面积有上限要求,综合产业经济特区(MultiproductSEZ)的面积上限为5000公顷,各个州政府有权对此上限继续调整,特区开发面积同时满足下限要求;②综合产业特区(MultiproductSEZ)和单一产业特区(Sector-specificSEZ)区内用于建设从事主要经济活动的加工区面积不得低于特区总面积的50%,这样是为了确保特区内土地用于工业生产活动,而不是转用于商业开发和炒作;③特区内的开发商至少要向每一户的拆迁户提供一个就业机会;④特区内的厂商需要在5年内的出口大于其在国内关税区(DTA)的采购费用,厂商的出口创汇要求得到提高;⑤政府规定经济特区在开发过程中要保留5%的土地,用于兴建员工住宅宿舍,大众运输系统,自来水系统,下水道系统,电信系统,电力系统等公共设施,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工人有使用上述基础设施的基本权利。
 
  四、印度创办经济特区对我国的启示。
 
  印度经济特区虽然起步晚于我国,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在推进经济特区建设方面有许多启示。
 
  1.完善经济特区的政策法规体系是促进特区发展的首要措施。
 
  印度特区的成功经验在于重视和发展特区法律法规的建设,在良好的法律框架下,经济特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就有了保障。而制度建设恰恰是我国当前特区发展的短板,制度建设的滞后不但不利于特区的积极发展,更有可能降低特区本来应该具有的经济优势,这是我们今后在建设和发展本国经济特区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地方。
 
  2.合理处理特区开发过程产生的利益冲突,是保证特区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印度特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经济主体利益冲突,如土地所有者和征地方的用地冲突。在解决这些冲突的过程中,印度政府遵循了公开、民主的原则,较为妥善的解决了问题,保护了土地所有者应有的权益。这对我国特区发展具有很大借鉴价值。我们在发展经济特区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包括征地冲突在内的问题,如何公平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印度政府的做法或许给了我们一些很好的参考意见,那就是在宪法的框架下公平公开公正的解决矛盾,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完善使得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有法可依,同时注重对矛盾中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平衡好公平和效率的问题。
 
  3.基础设施是支撑特区发展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需要早规划、早建设。印度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教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在发展初期低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一直到现在特区的发展还受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我国经济特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得很好,这也是我国经济特区取得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后在建设新的经济特区过程中,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不要让基础设施成为限制经济特区发展的瓶颈。
 
  4.经济特区的开发主体可以具有一定灵活性,私人部门也可以参与开发特区。印度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充分依靠了私人部门的力量,这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源。由私人部门开发经济特区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一些房地产商开发特区的目的不是从事生产性活动,而是进行一些投机活动。但是这并不代表私人部门不能进入特区开发领域。让私人部门投资开发特区的一个独有优势在于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这正是政府开发特区容易出现的问题。我国目前还不允许私人开发特区,但随着开发特区的成本越来越高,政府的作用也越来越小,能否适当的让私人部门参与到我国经济特区的开发之中?结合印度的例子,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印度经济特区布局及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特征[J].张庆辉.世界地理研究.2008(03)
 
  [2]印度特区:一次前途未卜的经济试验[J].朱萍,庞皎明.商务周刊.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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