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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勘财务制度和事业会计制度之间的转换

作者简介:赵勇超,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五地质大队;发表于《财会学校》杂志
 
  摘要: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大部份地勘单位被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类后地勘单位的会计制度将由《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转换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那转换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如何保障两种制度有序衔接、有效转换呢?本文从业务角度浅谈地勘财务制度和事业会计制度之间的转换。
 
  关键词:地勘单位;事业单位;会计;转换;注意问题
 
  一、两种会计制度的主要区别
 
  一制定的依据和目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他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属于行业会计制度,是财政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特点制定并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他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地质勘查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促进地质事业发展。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份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地勘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等式内容不同: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而地勘单位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地勘工作支出=负债+净资产+地勘工作拔款”。
 
  二、会计制度转换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计制度转换前应制定《会计制度转换实施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会计制度的转换工作。
 
  二是转换前应导出并备份好原账套的所有财务数据资料并打印装订成册。
 
  三是清理账务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如有盘盈盘亏情况按财务制度规定调入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对债权债务关系要有债权债务的确认依据,对债务依据不足,长期挂账确实不需支付的要查明原因,做好的详细记录。
 
  四是转换前如“坏账准备”、“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有余额的应及时的清理,如确定形成损失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最终转换时科目余额应为零。
 
  五是地勘会计科目中地质工作拔款收入及地质工作拔款收入对应的其他经费支出、地质项目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而单位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和支出的收支净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结余或经营结余)科目里。
 
  六是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做好新旧制度、新旧会计科目的转换衔接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地勘会计账套编制2016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事业会计制度建立并于2017年1月1日启用的事业账套。
 
  3.将2016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事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表作为事业会计账套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并对应录入。
 
  4.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会计制度转换中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
 
  一是资产类会计科目转换关系:地勘财务制度资产类会计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国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等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事业单位资产类会计科目。
 
  二是负债类会计科目转换关系:地勘财务制度负债类会计科目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未交税金、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事业会计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缴税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里。
 
  地勘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其他末交款、预提费用、其他长期负债(住房周转金)”等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三是净资产会计科目转换关系:1.地勘财务制度净资产会计科目“国家基金”余额转入事业会计净资产科目“事业基金”里;2.地勘财务制度净资产科目“地勘发展基金、公益金”科目余额转入事业会计净资产科目“专用基金”里;3.地勘会计科目的已完地质工作支出和其他经费支出类似于事业会计科目中“事业支出-非财政专用资金”支出的合计数,而“地勘工作拔款”会计科目类似于事业会计科目中“事业收入-非财政专用资金”的收入数,所以收入和支出相抵的年末净余额转入事业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里,作为未完工项目结转下年继续核算。
 
  四是此次转换基本不对应涉及“应收财政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等六个会计科目。
 
  四、非流动资产基金的调整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非流动资产实行双分录核算,而地勘会计科目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转入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时不但相关科目余额要同时对应结转并且这些科目的净值还要对应增加净资产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余额。那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金额如何弥补呢?可考虑以下三个渠道弥补(但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1.将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的金额调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里。
 
  2.将“无对应的债权单位或个人”的单边债务金额调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里。
 
  3.将以前年度提取的应付但现在或以后都不需支付的债务如其他长期负债(住房周转金)、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金额调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里。
 
  五、结束语
 
  地勘单位在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要保障国有资产的不流失,对于涉及资产会计科目的处置一定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完整的实现两种会计制度的转换,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地勘单位的有效贯彻和实施。
 
  参考文献:
 
  [1]林泉贞.规范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形为、促进地质单位经济事业发展-关于《地质勘查财务制度》的几点说明[J].预算管理与会计,1996(8):36-38.
 
  [2]刘菁.新事业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核算的影响评析[J].财经界,2014(61):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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